政府支持
什么是科技保险?这是指运用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对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各类现实面临的风险,而导致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财产损失、利润损失或科研经费损失,及其对股东、雇员或第三者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现实伤害而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由险企给予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障方式。
追根溯源,科技保险最早于2006年由国家科技部与保监会共同推出,初期选择中国出口信保和华泰保险作为试点承保机构。2007年,北京、天津、重庆、深圳、武汉和苏州高新区等6个市(区),被确定为首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区)。2008年,上海、成都、沈阳、无锡及西安高新区、合肥高新区,被批准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区),及至近两年,该险种在更多地方试点“开花”,如贵州、四川、南京、嘉兴、青岛等地,都相继加入了推进阵营。
护航科企
就目前来看,根据科技部和保监会的要求,各地在科技保险范畴内,主要推出了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高管人员及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财产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执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特殊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和重疾险,以及出口信用保险等险种,为科创企业有效分散了风险。
例如,2014年,武汉市东湖区某科创公司的一批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失误,造成产品无法使用,损失达二十多万元。好在该企业在某财险公司投保了科技保险,最终这笔损失都由险企“买单”。又如,2015年6月,浙江宁波市一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收到保险公司140万元赔款。原来,这家企业此前出厂的一批产品在交付客户使用后,发现存在一定的设计缺陷,容易造成车毁人亡事故。该企业旋即召回该批次所有产品,并赔偿客户损失。由于之前购买了科技保险,险企随即启动理赔程序,很快兑现赔款。倘当初未投保科技保险,企业的损失可想而知。
正如业内专家指出,尽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在科技的开发创新与应用中,不可避免地伴随着风险的发生,而保险可以在生产、研发、人员、贸易链、信用链等多个方面,为科创企业发展撑起“安全伞”,起到保驾护航的经济补偿作用。税收有“惠”
那么,哪些类型的企业可以购买科技保险?据了解,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科研机构,均可投保该险种。
根据科技部颁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高新技术的范围包括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和其他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一些地方还将科技保险的投保范围从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建立由政府、银行和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从而使该险种进一步惠及了更多科创型企业。
此外,企业投保科技保险还可享受税收优惠。根据保监会和科技部联合下发的129号文件规定,科技保险保险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国家财税[2006]88号文件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在实行100%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慧择提示:目前,科技保险在各地主要体现为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一般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都可以投保科技保险,还可享受税收优惠,保险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