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中的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部分精神病,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0%。其中,参保居民中已参加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剩余的自负费用,再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在门诊方面,不再设起付线,医保直接按80%的比例支付;在住院方面,大病患者住院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
慧择提示: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一般情况下,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及部分精神病的报销比例为50%。但在大病门诊方面,上海医保的报销比例为80%,住院报销比例则在70%-9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