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6个月内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准备资料主要有:
1、参保单位填写《浙江省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工伤生育待遇结算窗口经办人受理,并即时审核;
3、核定待遇;
4、次月支付待遇。
慧择提示:浙江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一般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6个月内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窗口受理审核后支付待遇。可以说,生育保险是对女性职工的一种特殊关怀,体现了国家对女职工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