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省近期发布了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下面具体介绍江苏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江苏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新标准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
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选择100-4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8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选择900-12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补贴标准限低不限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高补贴标准,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农民缴费给予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农民缴费给予补助,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慧择提示:参加江苏养老保险的居民需要关注的是江苏养老保险缴费中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降低1个百分点,缴费水平的降低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水平,因此江苏参保居民可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