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单位: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自批准成立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个人:
北京户籍人员(被征用了土地的失地农村户口人员或其他特殊政策规定的农村户口人员)
办理材料
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与银行签订的缴费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5、《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6、分支机构(非法人单位)应提供总公司委托授权书原件
个人: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
慧择提示:北京社保办理条件是什么?首先公司应该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然后个人应该有北京户籍,最后要准备好材料。需要提醒的是,北京农村户口人员是不能正常购买社保的,除了特殊政策规定的农村户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