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信息管理处4个职能处室。下设鹿城、龙湾、瓯海3个管理部和瑞安、乐清、永嘉、苍南、平阳、文成、泰顺、洞头8个分中心,作为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依照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四、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温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中心管理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积极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稳步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切实加强风险防范,真正服务好群众、维护好群众权益,为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