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年金保险安全可靠,因而备受消费者关注。在此情况下,人保寿险顺势推出幸福保,以便给消费者更多选择。如果您想要投保人保寿险幸福保年金保险,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从而给自己提供帮助。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若身故,人保寿险按身故时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人保寿险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年金:每生存满1个保单年度,人保寿险按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的3.9%给付年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人保寿险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根据人保寿险幸福保年金保险的条款可知,该产品可以为消费者带来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年金保障,但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2年内自杀、被保险人酒后驾驶等情况不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