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概况
延边州从1992年起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各县(市)先后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2003年6月18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成立。
中心现有人员编制89名,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审计稽核处、会计核算处、信贷处、归集处、人事教育处、信息技术处、档案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和客户服务中心11个处室,下设延吉、敦化、珲春、图们、和龙、龙井、汪清、安图和长白山9个管理部。
主要职责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自治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3、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封启手续;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住房贷款申请;
6、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受理与审核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
9、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延边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该中心现有人员编制89名,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审计稽核处、会计核算处、信贷处等11个处室,下设延吉、敦化、珲春等9个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