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甘政办函〔2003〕15号)的有关规定,于2004年4月经兰州市编委核准成立的专门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营的职能机构。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县级建制,事业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隶属市政府直接领导。内设办公室、计划归集处、贷款管理处、财务处、稽核处、信息处、稽查处、项目审理处、研究室九个处室;
下设铁路分中心、城关管理部、七里河管理部、安宁管理部、西固管理部、永登管理部、榆中管理部、皋兰管理部、红古管理部等九个分支机构。
慧择提示: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居民居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