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发展
2014年,成都市全辖归集住房公积金212.82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118.65亿元;向32654户家庭新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7.97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11.86亿元。
为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不辜负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重托,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建设一流班子、一流队伍、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建立目标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激励约束体系、考核评价体系,以决策科学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现代化来保障“中心”工作目标的实现。
慧择提示: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由办公室、归集管理处、委托贷款管理处、会计核算处、科技处、法规监察处、监察室等11个职能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本地区公积金的各项工作,还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