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提供加盖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专用章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审核表》(一式四份)。
1、个人首次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个人缴纳社保证明原件,视同初始就业者,从缴纳社保之日起6个月(含)之内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社保超过7个月(含)的,只能开户,不能补缴;
2、缴存职工与原缴存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公积金账户销户除外),符合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间断不超过6个月(含)的,原单位公积金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可以申请补缴不超过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3、外地单位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与在我市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间断不超过6个月(含)的,外地单位公积金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可以申请补缴不超过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所提供的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部、管理处、办事处)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2、填写《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审核表》(一式四份),业务窗口审核盖章后,本人持加盖补缴业务专用章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审核表》,到指定的扬子银行网点办理补缴手续。
慧择提示:芜湖公积金补缴是可以的,缴存基数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缴存人申请可以办理,但超过5000元的,需提供其一年的工资性收入凭证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进行收入核实后,方可办理补充公积金缴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