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建于1992年12月,前身是酒泉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3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法规稽核科、信息科和市直管理科五个科室,下设7个科级分中心:肃州区分中心、金塔县分中心、玉门市分中心、瓜州县分中心、敦煌市分中心、肃北县分中心、阿克塞县分中心。2008年1月开始参照公务员单位管理。
全市从1993年开始全面建立和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缴存职工5.9万名,缴存总额46.73亿元,缴存余额25.36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34.06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2万笔23.44亿元,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0.26万笔5.8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43.14%。
慧择提示:酒泉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确保资金安全,真正使得住房公积金服务于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