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对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具体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自1993年4月正式开展以来,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上的重要作用。截止到2003年底止,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09亿元,向8千多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99亿元,累计支持了购置自住住房70余万平方米,拉动职工本人和银行住房消费基金10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成为我市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方式。
慧择提示:芜湖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芜湖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归集科、信贷科、计划财务科、稽核科五个职能科室,下设无为县、芜湖县、南陵县、繁昌县四个管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两个办事处和江北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