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飞涨、投资亏损,理财危机如何用保险来抵御!
承保年龄:
世纪天使的承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17周岁;国寿鸿运的承保年龄为出生三十日以上至14周岁。
保险期间:
世纪天使为终身;国寿鸿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龄生效对应日止。
交费方式:
世纪天使为10年、15年、20年和交至18岁四种;国寿鸿运为趸交(一次性交清)、年交和月交三种。
保险责任:
世纪天使的保险责任为: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国寿鸿运的保险责任为:
1、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保险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保险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婚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公司在扣除合同约定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