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各缴存单位(财政代发单位除外)应抓紧时间到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办理基数调整。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滨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经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滨州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3466元,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按13466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未超过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390元,其余县区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550元。职工月工资低于最低限额的,按最低限额计算缴存,不低于最低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
慧择提示:2016年滨州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经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3466元,最低缴存基数需要根据地区来划分,其中沾化区、惠民县为1390元,其余县区为1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