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这是国内第一部商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缴费部分完全归属个人“单位给员工办了团体养老保险,但有个前提是必须服务满8年。我只工作了3年就辞职了,这笔保险金还能拿到多少?”对于这类问题,《办法》给出了答案。《办法》规定,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被保险人缴费部分的权益应当完全归属其本人;被保险人在离职时,有权通过投保人申请提取该被保险人的全部或者部分已归属权益;设置公共账户的,被保险人缴费部分的权益不得计入公共账户。业内人士介绍说,换句话来讲,如果是个人与单位各交一部分办理了团体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应该完全属于个人,辞职时可以申请提取。该人士还介绍说,国际上流行的操作方式一般是:企业为员工缴费的部分,设定一个与服务年限挂钩的比例,如服务满一年的,企业缴费的10%权益归属个人,服务满五年的,企业缴费的100%权益归属个人。退休前5年不能推荐高风险投资《办法》还规定,对于投保人或受益人具有投资选择权的养老保险产品,在合同约定开始领取的前5年内,保险公司不得向其推荐高风险投资组合。如果个人自愿并坚持选择高风险投资组合的,保险公司应向其书面提示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或受益人签字确认。业内人士分析说,这主要是担心出现这种情况:个人快退休了,很快就要依赖养老金生活了,这时一个激进的投资造成亏损,退休后可以拿到的钱一下子打了折扣。多选分期给付真正用来养老《办法》同时规定了个人和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在领取时,被保险人可以选择由保险公司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含有终身年金领取方式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养老金真正用来“养老”。保险公司此前也经常受到企业客户的抱怨,说养老金一次性发放给退休员工之后,有的退休员工很快就花完了这一大笔钱,然后又来企业索要退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