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新余职工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便可以按照具体手续来办理贷款。据悉,新余公积金在贷款时,首先要向管理中心申请,然后管理中心审核,职工在审核通过后与银行签订合同,最后获得贷款。
基本流程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新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公积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料,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出具《委托贷款通知单》;
3、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
4、受委托银行按约定的时间,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建)房单位。
所需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配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
3、借款人购买已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的,申请贷款时,需提交与售房方签订的购房合同(1年以内)、付款凭证(住房首付款不得低于购房合同价的30%)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给管理中心审核。
4、借款人购买二级市场交易、拍卖的住房,待产权已归属于借款人或配偶后方可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1年以内)、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完税凭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给管理中心审核。
5、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慧择提示:新余公积金如何贷款?职工需要按照“向管理中心审核—管理中心审核—与银行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的流程来操作。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因不同的原因贷款,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所差异,但一般都需要身份证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