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经市政府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采取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发放住房补贴的,应单独设立账户注明。
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鹤岗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介绍,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一般单位缴纳和职工缴纳的金额是相同的,并且个人缴纳的金额不能低于单位缴纳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