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是一样的。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根据《大庆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大庆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的规定,大庆市2016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710元〔市平均工资为66839元,(66839÷12)×3计算〕,月缴存额上限为4010元;市区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45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46元;四县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03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04元。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大庆公积金缴纳基数的介绍,2016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