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中、省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资金、售房款和货币化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作为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现已担负起1500多个中、省直单位10万余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核算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的审批工作;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住房信贷、归还和清缴工作;
五、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的报告。
慧择提示:黑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确保资金安全,真正把住房公积金管理成“人民放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