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2]173号文件。
主要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四)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六)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等。
中心设置
办公室,电话84886812,传真84886814;人力资源处,电话84886830;归集业务处,电话84886819;信贷业务处,电话84886821;财务会计处,电话84886823;监督法规处,电话84886826;稽核处,电话84886829;监察室,电话84886832;科技信息处,电话84886816。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简介。该中心主要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等,多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为当地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