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2015年11月,我市就曾出台文件,落实国家及湖北省要求的异地购房政策,明确异地缴存职工在荆州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的,可在荆州市区域内各营业部、办事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今年,我市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覆盖面扩宽至三类人群。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尹文丰说,一是在荆州本地缴存公积金,在荆州区域外购买自住房的,可以申请异地购房贷款。第二人群就是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在荆州区域内购买房屋的,可以申请住房贷款。第三类人群是荆州区域外缴存公积金,购买的房屋也是荆州区域外,提供荆州区域自住房做抵押的,也可以申请贷款。
尹文丰表示,借款人应持异地购房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各营业部领取《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中心各营业部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抵押物的状况、还款能力、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据了解,2015年,全市归集公积金20.37亿元,新增公积金开户单位227家,新增缴存人数17691人。2015年,全市共办理职工按政策提取公积金40139笔,提取公积金11.23亿元。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5046笔,发放金额12.85亿元。
尹文丰说,关于异地贷款的额度和年限与我们本地购房申请贷款的额度和年限是一致的,目前,荆州申请购房贷款的最高年限是30年,最多是40万。
慧择提示:上文就是关于2016年荆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内容的简单介绍,新政策实行后,异地缴存职工在荆州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的可在荆州市区域内各营业部、办事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