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是根据安编〔2002〕26号《安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设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安阳市人民政府,核定事业编制66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市中心内设11个科室,县(市)区设立8个管理部,统归市中心垂直管理。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安阳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资金安全,真正把住房公积金管理成“人民放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