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省政府,归口省住建厅管理,为副厅级事业单位,该中心承担着各种公积金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下面详细为您介绍。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有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及省本级单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运作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城镇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工作。负责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等。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多个职能部分构成,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稽核处、计划财务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等等,办公室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对外综合宣传工作、单位财务、后勤、老干部管理和省直分中心的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法规稽核处负责公积金法规政策的调研、起草、宣传工作和普法、执法、文件法核工作;承担公积金归集、贷款、会计核算业务及管理经费账务审计、稽核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有关行政复议、诉讼、应诉事务。负责归集行政执法工作中,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的相关工作;负责逾期贷款催收工作中,向法院起诉的相关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的拟定、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的编制工作,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营指导、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检查指导工作,统计报表、会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省直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省本级的单位住房资金核算、核定工作。归集管理处负责公积金归集计划制定,公积金缴存、提取、计息业务管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催缴、清欠,缓缴、封存工作检查指导,催建、催缴等归集管理工作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对受托银行公积金归集业务指导、监管。
慧择提示:海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由办公室、法规稽核处、计划财务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等部门组成,这些部分之间的职责不同,主要都是对公积金的信息进行处理等,以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有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及省本级单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运作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城镇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工作。负责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等。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多个职能部分构成,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稽核处、计划财务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等等,办公室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对外综合宣传工作、单位财务、后勤、老干部管理和省直分中心的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法规稽核处负责公积金法规政策的调研、起草、宣传工作和普法、执法、文件法核工作;承担公积金归集、贷款、会计核算业务及管理经费账务审计、稽核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有关行政复议、诉讼、应诉事务。负责归集行政执法工作中,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的相关工作;负责逾期贷款催收工作中,向法院起诉的相关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的拟定、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的编制工作,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营指导、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检查指导工作,统计报表、会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省直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省本级的单位住房资金核算、核定工作。归集管理处负责公积金归集计划制定,公积金缴存、提取、计息业务管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催缴、清欠,缓缴、封存工作检查指导,催建、催缴等归集管理工作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对受托银行公积金归集业务指导、监管。
慧择提示:海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由办公室、法规稽核处、计划财务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等部门组成,这些部分之间的职责不同,主要都是对公积金的信息进行处理等,以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