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动车脱轨事故 专家表示未购保险旅客可赔17万赔偿
7月23日晚发生在浙江温州境内的动车追尾事故,截至发稿时,受伤人数上升到210人,死亡人数上升至35人,有19人身份得到确认。遇难者中有10名女性,有外国籍人士2人。
23日20时27分,北京至福州的D301次列车行驶至温州市双屿路段时,与杭州开往福州的D3115次列车追尾,造成D301次列车4节车厢从高架桥上掉落。此次动车追尾事故给乘客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那么在这次灾难之后,乘客如何进行理赔呢?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表示无论乘客有无购买保险,每名死亡乘客将可以获得17万元的赔偿。
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依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
同时,郝演苏表示2008年胶济铁路事故的赔偿标准为20万/人,加上今年通胀的高企,赔偿标准应该进一步上升。2008年4月28日凌晨4点41分,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列车运行到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之间时脱线,与上行的烟台至徐州5034次列车相撞;该事故造成70人死亡,400多人受伤。郝演苏认为此次事故可以参照去年伊春空难的赔付方式,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赔付,2010年8月24日伊春空难的最终赔付标准为98万/人。
而目前国内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开通理赔通道,内地大平洋保险在其官方网站表示,已开通脱轨事故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将在第一时间进行理赔。
铁路、民航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条例。
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
而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依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
依据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64号《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人民币,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人民币,旅客托运的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共计40.5万元人民币。
在8.24伊春空难中,河南航空公布的“8·24”飞机坠毁事故遇难旅客赔偿标准,每位遇难旅客赔偿总额为96万元。这主要是考虑到2006年以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赔偿限额调增至59.23万元;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作出的生活费补贴和抚慰金等赔偿,航空公司对“8·24”飞机坠毁事故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96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