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在2012年相继开展大病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那开展大病保险的意义是什么呢?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防止居民陷入“因病返贫”境地,减轻居民就医负担。
其一,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起,构成了居民医疗保障的“双保险”。没有大病保险之前,尽管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起到了医疗保障的作用,但其主要针对的是普通的病种,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作用有限;而且受报销额度的限制,即便居民罹患的大病在保险目录之内,但能报销的费用和居民为治病所花费的钱也远远不成比例。而有了大病保险,情况将得到极大的改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最终有效降低居民看病医疗的费用,避免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其二,大病保险以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而非以病种作为界定标准,将会使更多家庭受益。此次推行的大病保险,最大的亮点在于改变了以往以病种作为界定标准的做法,改为以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此前,大病保险报销都要以政府部门规定的病种为限,目录之外的病种不能报销。这种做法过于狭隘,不能充分发挥大病保险的兜底保障作用。而以医疗费作为界定标准以后,不管你患的是什么病,只要最终的医疗费超过了大病报销的标准,就可以按照比例予以报销,这势必大大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让更多个人和家庭从中受益。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的意义是了解决公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避免大部分家庭因为疾病而陷入经济困境。群众患病后,高额医疗费可以报销,最低报销比例不低于50%。和商业大病保险相比,社会大病保险不设病种,只要医疗费超过标准,就可以报销。
其一,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起,构成了居民医疗保障的“双保险”。没有大病保险之前,尽管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起到了医疗保障的作用,但其主要针对的是普通的病种,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作用有限;而且受报销额度的限制,即便居民罹患的大病在保险目录之内,但能报销的费用和居民为治病所花费的钱也远远不成比例。而有了大病保险,情况将得到极大的改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最终有效降低居民看病医疗的费用,避免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其二,大病保险以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而非以病种作为界定标准,将会使更多家庭受益。此次推行的大病保险,最大的亮点在于改变了以往以病种作为界定标准的做法,改为以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此前,大病保险报销都要以政府部门规定的病种为限,目录之外的病种不能报销。这种做法过于狭隘,不能充分发挥大病保险的兜底保障作用。而以医疗费作为界定标准以后,不管你患的是什么病,只要最终的医疗费超过了大病报销的标准,就可以按照比例予以报销,这势必大大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让更多个人和家庭从中受益。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的意义是了解决公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避免大部分家庭因为疾病而陷入经济困境。群众患病后,高额医疗费可以报销,最低报销比例不低于50%。和商业大病保险相比,社会大病保险不设病种,只要医疗费超过标准,就可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