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及率低,覆盖范围有限,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
尽管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民政部门进行了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但到目前为止,全国只有少数的农村地区较为广泛地开展了此项活动。己经筹集的农保资金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多数地区难以为继。根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年鉴(2003)》数据显示,东部、中西部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为62.5%和37.5%,呈明显的地域性差别,而且各地的社会保障内容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我国发达地区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保障项目,保障水平较高,中西部连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缓慢。而正是这部分经济落后地区及贫困目标人群急需要解决年老后的养老问题。另一方面,《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中也指出"要积极引导",这些说明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大,投资渠道狭窄
《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近年来,金融机构银行存款利率已由1993年的12.06%下降到2009年的3.6%,发行的国债也存在同样利率下降的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益性较低,增值和保值的目标难以得到保证。因此购买债券和存入银行会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增值能力较弱,加上通货膨胀影响,甚至出现资金缩水的情况。
(三)保障水平过低,保障权益无法兑现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预计交费后可每年领取120元左右,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这点钱也仍然难以对农民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既便如此在一些地方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到60岁后也不能领取到当初承诺的金额,只能领取到农保机构原来承兑养老金的一定比例,甚至有的地方只把原来的以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例。其他存款利率同样大幅下调。缴费额退还给参保人,使投保人的利益受到极大地损害。我们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严重的支付危机,这就造成参保的人口越多,用于支付的资金缺口就越大的局面。
慧择提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大方面,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二是养老保险基金压力大,三是保障水平过低,想要解决好这几方面的问题,还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