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首次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按职工所就医医疗机构级别划分,其数额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4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600元,退休人员为500元;市属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800元,退休人员为700元;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1000元,退休人员为900元。
在职职工住院(含急诊抢救病种门诊)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比例,根据医疗费的数额和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分别确定:具体政策是:(1)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900元,市属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2)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3)年度报销限额在职职工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500元。
慧择提示:石家庄市医保报销比例需要分三种情况,如果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那么医保报销的比例需要根据医疗费用和就医医疗机构的等级来决定。一般来说,一级医院可以报销90%,二级医院可以报销85%,三级医院报销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