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人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国寿在银行保险渠道推出的一款新型分红险,该险种为投保人提供了高额的意外身故保障和高达三倍的火车、轮船、航班意外身故保障。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六年、十年和十五年三种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付、分期交付(年交)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2、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
慧择提示:凡出生满30日至70周岁的健康人士均可投保中国人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该产品保险责任全面,集保障与理财功能于一体,能够极大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六年、十年和十五年三种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付、分期交付(年交)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2、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
慧择提示:凡出生满30日至70周岁的健康人士均可投保中国人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该产品保险责任全面,集保障与理财功能于一体,能够极大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