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赔付不等于实际获赔额
典型案例:65岁的霍先生在参加一个旅行社组织的境外游旅行团时意外死亡,旅行社为他购买的旅游保险合同约定,游客的的旅游安全人身保险金额最高为 30万元人民币。但是当其家人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时,保险公司却表示只能给付7万多元的保险金。人都死了,为何仍得不到旅游合同约定的最高赔付金额30万元,这种情况合理吗?
投保人在投保时都会面临一个选择保额的问题,保额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费的支出情况,同一个险种,保额越高保费也就越高。这里的保额即是保险金额,是指你所投保的险种的最高保险金额,也就是在出险后能获得的最高赔付额。由于保险公司的赔付需要根据具体损失而定,因此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得到的实际理赔金额都要小于保险金额。
保险专家表示,根据《旅游安全人身保险条例》规定,旅游安全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中,急性病身故赔偿比例为20%,身故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为5%,按照这个比例,保险公司应赔付给霍先生家人的保险金额仅为7万多元。
在各种人身意外保险中,只有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其他的都是按比例赔付。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注意,不要被最高赔付金额所迷惑,有时候合同约定的最高赔付金额很高,但实际获赔金额往往达不到最高赔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