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8日,俄罗斯紧急情况部表示,俄科米共和国“北方”煤矿再次发生爆炸,这是该国当月的第二次煤矿爆炸,并致使针对该矿井25日矿难的救援工作停止。据悉,两次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
与其他行业相比,采矿是一大高风险行业,稍微一点松懈就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害。而不仅在国外,国内也经常发生矿难。据悉,20111年3月12日,贵州六盘水市盘县发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遇难;2011年11月10日,云南省师宗县私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人遇难;2015年12月25日7时56分,平邑玉荣石膏矿发生坍塌,29名矿工被困井下,1人遇难。在此情况下,雇主应该给矿工购买合适的保险。
目前,我国现有的矿工保险包括两种:一种是社会保险范围内的工伤保险;另一种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针对采矿行业的保险产品,比如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不过,多家保险公司不承保煤矿这种高风险的行业,即使有的公司承保,但保额却高得惊人。
此外,2009年,中国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东、海南、山西等9个省市试点推广责任险,其中,煤矿雇主责任险也开始实施。但据了解,在云南也有多家做雇主责任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却没有一家可以承保煤矿雇主责任险。对此,多数保险公司表示,“雇主责任险业务我们确实有在做,但是煤矿的做不了,(保险)费率太高,赔不起”。
除了商业保险外,矿企应该为矿工交纳工伤保险费,而且作为风险较大的行业,企业为矿工交纳的工伤保险费率适用我国《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中的最高基准费率2%,该费率还可根据风险程度进行浮动,上调费率幅度最高可达150%。现实情况是,许多采矿企业,尤其是证照不全的非法采矿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也没有为矿工们投保工伤保险。
针对这种现状,专家表示,尽管风险系数大、一次性赔偿的金额太高是多数保险公司不敢对矿工进行承保的主要原因,但目前不管是矿企负责人还是矿工自己的投保积极性都不高、投保意识淡薄,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相关险种的保险需求有限,进而造成与矿工相关的保险产品市场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