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是以“保障+储蓄”为主要成分的养老金保险。这种保险是将银行储蓄的作用加以改造,增加了保障功能形成的,从形式上讲和银行储蓄差不多,但从内容上讲差异很大。对单个人来讲有了保险保障,这就有了安定性,不受银行利率的影响,万一没有到合同约定期满而发生不幸,被保险人即可得到一笔约定的经济保障,这是银行储蓄产品所没有的。这种保险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相对意外险而言就比较低。这类保险的险种名称上一般有“人寿”、“年金”之类的词。如: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
第二类是以“保障+补偿”为主要成分的医疗保险。这种保险提供的保障不是依据定额给付原则,而是补偿原则,是就实际花费的治疗费数额,但补偿最高不能超过合同约定金额。因此,它的规则是补偿原则,它的特点是保费适中保额不低。这类保险的名称必有“健康”、“医疗”的字眼。如:国寿附加珍爱一生长期健康保险。
第三类是以“保障”为主要成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些险种一般没有储蓄功能,例如乘坐飞机买的保险,几元钱或几十元钱的保险费,而保障几万元或几十万元的经济给付,可见这种险种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这种保险无论如何包装变化,险种名称中必有“意外险”三个字。如: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类是以“保障+分红”为主要成分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这种保险是将保障和投资结合在一起的险种,它是在优先提供保障的前提下,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投资,而投资获利多少,决定分红的多少。这类险种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程度相对于其他人身保险险种而言就比较低。例如一般的分红保险,投资的因素远远超过保障因素。如:国寿金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慧择提示:人身保险的种类主要可以分为四大类,一种是养老保险;还有就是医疗保险;其次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后是分红型保险等。市民投保哪些人身保险,应该根据自己的年龄、家庭需求来进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