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参保生育保险后,晚育的女性可以在休产假期间申请一定的晚育津贴。那么申请晚育津贴如何计算?您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单位的平均生育基数,然后在除以三十的同时,乘以产假天数,即为我们所说的晚育津贴。
晚育津贴是根据您单位的平均生育基数来做为单位员工的津贴基数,再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举例:单位在4月核定基数时,有五个人。A:3000,B:4000,C:5000,D:4000,E:3000。那么单位的津贴基数是3000+4000+5000+4000+3000)/5=3800。如果正好休的就是98天,那么社保支付的晚育津贴就是3800/30*98。
当然,申请晚育津贴,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如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就诊医院《诊断证明书》等,而证明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此外,您还需填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申领晚育奖励,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有一方无单位应在(盖章)处注明“无单位”。
慧择提示:申请晚育津贴如何计算?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应该对此有了详细了解。当然,您在申请晚育津贴时,一定不要忘记提供相应的资料,如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否则会给自己申请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