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即将结束,全国保险消费者将迎来新的一年。近日,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2015年12月15日前缴纳2016年城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市民能够享受新一年的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截止2015年12月10日,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通过银行扣缴2016年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共计38.17万人,尚有部分参保人员因缴费银行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未扣缴成功。
2016年度成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年;享受城市低保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缴费标准为90元/人/年;学龄前儿童、大中小学生缴费标准60元/人/年,低保家庭学龄前儿童、大中小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儿童和学生缴费标准30元/人/年。
已缴纳2016年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居民,同时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由政府统一缴纳,个人不缴费。
慧择提示: 城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善,减轻了市民的看病治病负担,提高了市民的生活水平。此次乌鲁木齐社会保险管理局提醒市民正常缴费,有利于市民保障市民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据悉,截止2015年12月10日,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通过银行扣缴2016年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共计38.17万人,尚有部分参保人员因缴费银行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未扣缴成功。
2016年度成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年;享受城市低保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缴费标准为90元/人/年;学龄前儿童、大中小学生缴费标准60元/人/年,低保家庭学龄前儿童、大中小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儿童和学生缴费标准30元/人/年。
已缴纳2016年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居民,同时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由政府统一缴纳,个人不缴费。
慧择提示: 城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善,减轻了市民的看病治病负担,提高了市民的生活水平。此次乌鲁木齐社会保险管理局提醒市民正常缴费,有利于市民保障市民享受基本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