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
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补助。
慧择提示:上述就是为您介绍的医疗保险赔付比例,参保人员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但是医疗保险只能提供一些基础的保障,而且还设有报销封顶线,消费者最好是再购买一份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