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元医保卡被盗刷
“我最后一次刷卡消费的时间是10月8日。”牟先生回忆说,当日,自己在沈河区北热闹路附近一家药房购买了药品,但由于时间匆忙,他记不清楚是否将医保卡收好。10月16日,当牟先生前往药店为妻子买药时发现,平常放在衣兜内的医保卡不见了踪影。
牟先生赶紧前往社保局挂失。“当时工作人员给我一张单子,告诉我10天后来取新卡。”由于想到卡已经丢了很长时间,11月8日,牟先生按照单子上的医保卡号查询了账户余额,结果钱全都不见了。牟先生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消费后,卡内的余额为1600元左右。通过查看刷卡账单,牟先生终于知道这些钱是如何不见的……
药店监控、登记本全失效
“账单显示,这段时间有人在一家药店进行了几笔100元左右的消费,又在昆山西路一家药店将剩余的1200元划走。”牟先生赶紧报了警并前往该药店一探究竟,但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虽然这家药店有监控,但药店表示他们无法保留这么长时间的视频,无法查看是谁使用了这张卡。”
牟先生说:“原本规定在店消费200元以上,需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登记,但不知为何,这笔交易却没有出现在登记本上。”牟先生向药店提出索赔,药店承认收银员失职却拒绝赔偿。
社保局:盗刷医保卡问责不易
昨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从2010年3月19日起,医保中心规定,单次划卡金额达到200元以上或使用同一张医保卡连续3次划卡的划卡人需进行购药信息登记,药店或医院需核实其身份证明或就医手册。“但由于2011年后医保卡具有密码功能,盗刷医保卡问责的事情并不容易。”建议市民领取医保卡后应重新设置密码;一旦丢失第一时间拨打“96856”挂失。
慧择提示: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牟先生是在药店遗失了医保卡,但是后来到药店寻找,药店却说监控记录失效,而且登记本上没有记录。而且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的医保卡丢失后追责并不容易,所以,参保人员日后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医保卡,避免出现上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