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习惯好车险费率低
据广东保监局披露,这次商业车险改革最主要的积极意义在于:改革后,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
从第一批试点地区的运行情况来看,改革后商业车险单均保费同比下降约8.3%,其中约77%的投保人保费同比下降,绝大多数消费者获益。
高保遇低赔从此成历史
改革后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将出现进步与变化,尤其是在一些细则条款上,会更人性化。比如车主意见比较大的高保低赔现象将得到修正,而代位求偿权则将明确下来。具体来说,以下的改变都会让车主感觉棒棒哒——
在保险金额方面——高保低赔将成历史。所谓高保低赔,就是保险公司往往按新车价格投保车损险,但是发生实际理赔时按车辆市场价理赔,这种不公平条款让车主吃了大亏。而改革后,将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做了统一,投保车辆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实现保额按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确定。
在保险责任方面——增加主险责任,减少责任免除,通俗地讲,就是保险公司可以痛快赔的内容增多了,而拒绝赔的方面就少了很多。例如:删除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除外责任约定,使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
代位求偿权被明确——对于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以向第三方索赔,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被保险人应当提供相应协助。通俗地讲,就是发生事故后,如果车主不是责任方,就先从保险公司那儿拿到修车钱,而追讨赔偿的事儿就交给保险公司去办。但在过去,往往车主追不到赔款,而保险公司也能推则推,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在保险费率方面——保险消费者承担的保费与风险匹配程度更高,实现了低风险的车主享受更多的保费折扣,高风险车主则需要承担更多的保费,从而发挥价格杠杆“奖优罚劣”的功能。再通俗地解释一下:有个名词叫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也就是将车主的出险次数和保费挂钩,这也是对车主影响最大的一个条款。在改革前,一年无出险记录的车辆,其无赔款优待系数是0.9,两年无出险记录为0.8,三年及以上无出险记录为0.7;改革后一年无出险记录的无赔款优待系数是0.85,两年无出险记录为0.7,三年及以上无出险记录为0.6。
慧择提示:商业车险改革之后,针对那些出险较少的车主,将可以享受到较低的保费。根据统计显示,约有77%的投保人保费会同比下降。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车主安全驾驶,从而降低车险事故的发生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