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金安年金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自第二十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客户将每年领取等同基本保险金额百分之五的年金。
2、被保险人年满一百周岁,客户将获得全数保额的满期金。
3、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全数保额的身故保险金(如被保儿童身故时年龄为零至四周岁,其身故保险金将按一定比例给付)。
备 注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60天至65周岁
保险期间:
交费方式:趸缴、年缴
交费期限:10年或20年缴
产品特色
案例设计小王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内勤,他购买了保额为10万元金安,并选择20年缴清。
身故保障:10万元
生存利益:
1、自投保的20年后,每年可领取5000元年金;
2、 年满100周岁,可获得10万元满期金。
每月省下大约598元,小王就拥有了上述保障,外加享有随保险合同附赠的美国国际支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