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医保的普遍盛行让很多地方也跟着实施。近日,上海市继天津、山东、安徽等七省份之后,也宣布明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建立统一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全国人大部署将在今年11月前完成。
在我国,医疗保险体制包括三个部分,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据人社部的最新统计,目前我国三项基本医保制度覆盖的人数已经超过13亿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不过各地推进的并轨工作实际上只是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并轨,尚未触及与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并轨。
从已经开始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的地区来看,大都要求实现“保障范围和项目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系统统一”等六个统一的目标。换句话说,城乡医保并轨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城乡居民能够公平地享受医疗保障。
如果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纳入统一体制中,表面上看起来两者实现了形式上的公平,但可能真实的结果并非如此。从理论上来说,决定医疗服务需求数量和质量的是居民的收入水平,而在目前城乡收入差距达3倍以上的情况下,收入水平较高的城镇居民将会花掉更多的医保基金,以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事实上,从一些地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试点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数量和质量明显要高于农村居民。由于缴费水平一致,而医疗保障又具有共济性质,就会出现农村居民“补贴”城镇居民的现象。
城乡居民医保并轨不能只是把两种医保基金合并起来管理那么简单。对于农村居民而言,除了要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继续努力外,还应该在过渡时期的制度设计上向农村居民适当倾斜。比如农村居民的缴费标准、门诊与大病报销比例等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度优惠调整。此外,进一步扫除农村居民跨地区和转院医保报销方面的制度性障碍,也有利于降低农村居民的医疗成本。
慧择提示:因此从现实来看,要达到这个目的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迄今仅有八个省份推出了具体方案,可见在未来的一个月中,城乡医保并轨时间紧、任务重,这对于实现医疗保障的真正公平,都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