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在参保人缴费后享受省财政补贴3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缴费100元,给予10元的缴费补贴,累计缴费补贴不超过130元;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市财政每月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600元。
二是增发基础养老金。在中央70元、省级5元的基础上,市财政每人每月增发5元养老金。
三是加大中轻度残疾人缴费补助力度。对中轻度残疾人按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市财政代缴100元、个人缴纳100元。截止2015年9月底,全市足额发放60511名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5854.33万元,审核办理新参保2031人。
慧择提示: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自实施以来为广大退休参保者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弥勒市为了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积,采取增发养老金的措施,调动群众的参保情绪,此举也为其他省市提供了良好的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