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如意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
当被保险人生存到第5、第10、第15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时,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当保险人生存至第20周年生效对应时,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7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备 注承保年龄:
16-65周岁
缴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两种,年交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二十年。
产品特色 生死保障,如意保险、交费灵活,服务周全
保险期间:20年
交费方式:年交或一次交清。
保费自动垫交:保单现金价值的余额足够抵交所欠保费,即使您未按期交费,本公司可为您作自动垫交保费处理,保单继续有效。
借款:投保人可按保单现金价值余额的70%申请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