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格华介绍,从前工伤保险费率风险度划分比较粗犷,仅分为风险较小、中等风险和高风险行业。按照新规,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为第一类,批发业、零售业等为第二类,农副食品加工业、娱乐业等为第三类,农业、畜牧业等为第四类,家具制造业、道路运输业等为第五类,渔业、房屋建筑业等为第六类,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等为第七类,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等为第八类。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曾格华表示,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新规实行的同时,我市也积极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时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费率进行浮动。”曾格华表示,按照新规,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以制造业中的竹木加工企业为例,该行业小工伤较多,工伤发生率较高,按之前规定,该行业划分为中等风险,基准费率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如今按照新规基准费率仅为0.7%。曾格华说,本次调整后费率更加合理与科学,用人单位将大幅度减轻负担。经测算,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每年可为我市用人单位节省工伤保险费支出1100万元以上,也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南平市新的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很大程度上给企业的用人单位减轻了负担。南平市工伤保险机构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积极的推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的进行,适当的对用人单位也进行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