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被明确确定为非机动车,而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配套的《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至今没有对新类型作出相应调整,也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投保交强险。此外,目前保险公司也不接受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上交强险。
“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市事故处理的难点问题。”据交警部门人士介绍,机动车有交强险、意外险等保障险种,出事故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大大减轻了出险车主的经济负担。
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介绍,为顺利处理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与保险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探索建立电动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电动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一揽子保险,解决电动车事故中存在的不投保、急救难、赔偿难的问题。
慧择提示:济南此次建立实行的电动车保险制度,将可以很好的解决电动车事故中存在的不投保、急救难、赔偿难的问题,从而更好的保障广大消费者利益。如果此次电动车保险制度试点情况良好,将可以在其他省市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