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长沙县已全面铺开社保卡的发行工作,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将发放70万张。社保卡发行后,各合作银行将在所有网点设立社会保障卡服务专柜,为持卡人提供挂失、换(补)卡等全方位服务;各定点医院在办理入院登记等服务时,对持卡的患者,不得要求提供身份证;同时其他职能部门在提供政府公共服务方面,可利用社保卡进行身份验证、信息核查和待遇发放,真正实现“一卡在手,生活无忧”。
长沙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年,县惠民补贴15元,实际缴费105元/人·年。其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三无”人员、城乡低保人员、优抚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全额代缴。10月1日—12月31日为集中收缴时间,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将完成收缴工作,并于2016年1月1日至10日将个缴基金汇入居民医保基金专用账户。2016年度居民个缴基金预计将达到7400多万元,个缴基金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
县委常委、副县长杨莉指出,各相关部门要注重方法,确保年底前完成70万张社保卡的发放任务;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收缴工作目标任务是参保率100%,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把握好“按时完成”和“质量保证”两个要求,稳妥有序地开展收缴工作。
慧择提示:为了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就医,便利居民就医、诊疗、结算流程,长沙县全面开展社保卡发行工作,预计在三个月内发放社保卡70万张,以早日实现“一卡在手,生活无忧”。并且长沙县于10月起开展下一年度医保缴费工作,居民可在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