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5年四川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原来每人320元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医保(含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从以前的71%左右提高到75%左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及时拨付,增强了四川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为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及时足额兑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慧择提示:为了切实保障居民就医,减轻居民就医的经济负担,四川省向各市级拨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并且提高了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及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进一步减轻居民就医的费用,避免居民陷入“因病返贫”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