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始终把“情系民生、造福百姓”核心理念融入到工伤保险工作中,从完善制度入手,确保参保企业和工伤职工正当权益得到保护。从今年起,该市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分别增加260元、240元、220元、200元。同时,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低于180元,六级不低于16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慧择提示:唐山市为了让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工伤保险政策,在近年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为了进一步保障受伤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唐山市人社局还提高可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