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多约定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
车险生效时间为双方约定,若未作特别约定则一般为“次日零时”生效。
如您在3月1日13时为新车投保,保单生效时间约定为“次日零时”,则保单自3月2日0时起生效。
保单生效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二、车辆未申请正式牌照,盗抢险不予理赔
新车可凭发动机号、车架号办理车险,如在合法临时上路期间发生车损、第三者责任等事故,可依约理赔。
应注意的是,盗抢险保险合同通常约定“机动车辆未经正式合法注册,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为维护您的权益,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机动车辆注册、检验等手续。
三、注意临时号牌有效期,过期出险难理赔
提车后,车主可在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后上路行驶,但应注意的是超出临时号牌有效期后上路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
保险合同一般约定为除外责任。您应注意及时办理正式登记注册,避免潜在风险。
慧择提示:车险作为一种商业保险,能够帮助车主规避汽车上路风险,保障自身和家人的出行安全。新车车主在投保车险时,需要注意车险“次日零时”生效原则,避免在保单生效前发生保险事故而遭遇保险公司拒赔现象,引发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