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人社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拟通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等7项措施,来力促就业防失业。如:长沙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
据《意见稿》,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意见稿》提出,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统筹市、县(市)可对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困难企业的认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资产负债率达到80%以上;连续亏损2年以上(含2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慧择提示:长沙市此次拟定《意见稿》,将有可能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从而更好的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如果此次长沙市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可以减轻企业和低收入者的经济负担,从而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