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以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文件,要求新开工建筑项目在审批开工报告时,城建部门和安监部门要把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前置条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人工成本费的2.5‰向经办机构先缴纳工伤保险费。
为确保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区城建局、区人社局、区地税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建立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联席协调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疑难问题。对拒不参保、拒不缴费的单位以及故意瞒报、恶意欠费的企业将重点查处,做到行政处罚一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批,通过新闻单位曝光一批。
会上,襄州区城建局、区社保基金结算中心负责人传达了《襄阳市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实施方案》、《襄阳市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这2个文件,会议提出: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二是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我区建筑业农民工应保尽保;三是要强化服务,规范操作,确保工伤保险工作利企惠民。
会后,襄州区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区医保局还对全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申报登记、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等业务进行了培训。
慧择提示:为了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积,襄州区提出截止到2017年底,将实现建筑业工伤保险全覆盖。这种行为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广大劳动者的关爱,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职工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