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生意外险出台具体细则
学生在学校受到意外伤害都将得到赔偿。针对目前深圳中小学一系列意外事故因无法确认责任方,最终学生无法得到理赔,学校纠纷不断的现状,昨日本报记者得到确认:目前深圳已经明确将恢复一度废除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以确保学生受伤后都能得到理赔。
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7位副主任“兵分七路”展开《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检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形成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报告结果称,深圳“校园周边安全形势还不容乐观”。
根据《条例》规定,由市、区财政为学校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而原学校购买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停止购买。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从检查中发现,校方责任险不能解决学生伤害的所有问题。目前,按照《条例》,市、区财政已为学校买了“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以降低学校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的风险。但这一险种的理赔前提是:学校在校园事故中有责任,否则不予赔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校园事故的责任往往很难界定,而且耗时很长,导致理赔困难。
在昨日的汇报会上,来自深圳市教育局、福田区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均确认,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引起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副市长闫小培已经明确要恢复购买“学生意外伤害险”,由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出台具体细则,但如何购买、保险金额等将进一步确定,届时学生在学校只要受到人身伤害,均能得到赔付。